中国重汽在香港发行两年期人民币企业债券

文章来源:山东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0-11-09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于2010年10月29日在香港成功向机构投资者发行27亿元人民币两年期企业债券,票面息率2.95%。香港资本市场对本次发债反应强烈,认购金额达68亿元人民币,超过发行额的2.5倍,充分反映投资者对中国重汽的发展信心。此次在港发行人民币企业债券,对企业发展有着重要意义:一、这是境内首家在港发行人民币企业债券的大型中资背景非金融企业,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一条新的融资渠道。二、由于年付息仅有2.95%,因此将大大降低企业财务费用。三、为企业实施十二五规划提供了资金支持。四、对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做出了积极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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