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速公司采取五项措施加快推进平潭二通道建设

文章来源:福建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0-04-27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平潭综合实验区开放开发的决策部署,省高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就加快推进京台高速公路长乐至平潭段前期及建设工作提出了五项工作措施。

  一是抓紧与中交集团的洽谈。按照省领导在与中交集团领导会谈时提出的要求,就双方合作具体事宜抓紧与中交集团进行洽谈、对接,争取采取BOT或中交集团、省、市共同投资等模式建设,充分利用中交集团资金雄厚、建设管理经验先进的优势,加快长乐至平潭段的建设工作。

  二是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分别明确省高指、福州市交通局(高指)、市交建公司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要求各相关单位按各自职责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共同推进项目前期及建设工作。

  三是尽快组建项目公司。在投资模式未明确前,为确保项目尽快运作,先按省、市49%: 51%的比例出资注册成立项目公司,注册资金6000万元,要求于4月前完成公司登记注册,待投资模式确定后视情进行调整。

  四是落实前期各环节工作。工可审批相关的前置条件如环评、土地预审、海洋环评、海域使用论证等由福州市抓紧直接委托各相关单位编制,并争取在2个月内完成,其余专题研究、论证工作等统一委托由省交规院负责,在6月底前完成工可编制工作,工程部分资料在4月底前提供,以便前置手续的办五是加紧勘察设计工作。着手项目勘察设计邀请招标工作,并按程序完成各项手续。尽快启动初步设计工作,省交规院先行开展本项目初步设计基础工作及1:2000地形图航测成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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