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交通集团投资建造6艘4.5万吨级散货船舶保障我省大宗战略物资海上运输

文章来源:福建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0-04-27
  4月12日,福建交通集团所属海运企业福建省轮船总公司投资11亿元委托江苏扬子江船厂有限公司建造的6艘4.5万吨级散货船合同签约仪式在福州隆重举行。这是福建交通集团加快海运主业发展为保障我省大宗战略物资运输在海上运力上的又一重大投资,此项投资使福建交通集团同时在造的船舶达到9艘39万吨,企业拥有及在造的船舶运力达到132万吨。

  此次签约建造的6艘散货船是我国自行设计建造的首批4.5万吨浅吃水远洋散货船。该型船舶满载吃水10.5米,适合闽江航道、长江航道和珠江航道特点,能更好地满足华能、华电、华润电力等沿江电厂的运力需求,将极大地优化福建交通集团船舶运力结构,进一步发挥省属国有企业在海峡西岸“两个先行区”建设中的引领、支撑和保障作用,提升我省大宗战略物资海上运输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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