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共同协作配合机制。市检察院及时向公司通报有关重点工程职务犯罪案件情况,公司举一反三开展预防活动。公司在工程建设、生产经营及制定规章制度时遇到法律问题,市检察院及时提供咨询和服务。公司及参建单位发现构成职务犯罪案件时,主动向检察机关举报或移交,配合检察机关查办。
二是建立共同警示教育机制。指导小组制定年度预防职务犯罪教育计划,由指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同时,采取联合宣讲,组织参观监狱让服刑人员现身说法,开展谈体会、专题研讨等加强专题教育,并在大桥网站开辟宣教专栏。
三是建立共同预警防控机制。双方组成联合调查组开展排查,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预测分析,提出前瞻性预防对策和治理措施。市检察院参与招投标、物资采购、资金拨付、资金使用、工程监理、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实行全程无缝监督,并协助建设单位和管理部门健全廉政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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