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安全质量责任落实。强化履职考核,采取领导包保、专业包保、达标验收、系统评估等多项措施,加大从煤到非煤、地面到井下、安全质量检查的力度、密度和广度。强化安全质量问责制度,全面推行首问制、复命制和问责制,做到有责务必问责,问责务必从严,使安全质量由重结果向重流程转变,由静态验收向动态控制转变。二是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运行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管理系统,严格危险源辨识、评估与控制,强化安全预警预控,实行矿井安全质量动态检查千分制考评。针对季节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东部矿井防治水、“瓦斯治理示范矿井创建”、“机电运输无事故”等专项排查治理工作,超前完成了216项“雨季三防”工程,规范使用井下水位预警预报装置。强化外部开发远程监控和地面火工品、危险化学品、煤焦化工、发供电、生活服务网点等专项检查,覆盖面达100%。三是强化全员教育培训。推行岗位标准化流程操作,提升诚信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素质和技能,使安全质量管理做到全过程、全方位、全员“三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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