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宜昌城投公司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整改落实阶段,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针对企业工作实际,对涉及的40多项自由裁量权项目进行了规范,构筑了一道抵制腐败防线。
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整改落实阶段,宜昌城投公司党委充分认识到公司属于“高危”的建设领域,极易滋生腐败行为,必须高度重视,严加防范。为此,明确提出了“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加强源头防治腐败”的要求。对全公司各部门、二级单位具有自由裁量权性质的工作进行了认真清理,理出了包括项目建设、商务谈判、资产经营、招投标、房地产开发等五大类共40多项自由裁量权项目。要求各子公司和各建设项目要在不影响正常开展工作的原则下,针对不同性质项目特性,合理确定各岗位自由裁量权幅度和标准;细化管理标准,完善现有管理制度,加强内控,筑牢防腐堤坝;加强监管,追究连带责任。目前该公司党委正在组织人员逐项研究具体标准和修订管理制度,对40多项自由裁量权项目进行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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