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境内高速公路将建30座LNG汽车加气站

文章来源:福建国资委  发布时间:2009-07-13

  日前,福建省高速公路公司与福建省投资集团签订《关于合作共同推进福建高速液态天然气汽车加气站建设的原则协议》。双方议定:在福建境内高速公路投资建设30座LNG汽车加气站,每年可加气2.2亿万方,折合13.3万吨液态天然气,可替代汽柴油18万吨,在方便车户的同时,将大量减少可导致人体呼吸道疾病及癌症的苯、铅、粉尘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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