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交通集团与投资集团签订《共同推进海西天然气汽车开发利用原则协议》

文章来源:福建国资委  发布时间:2009-06-26

  福建省交通集团与投资集团签订《共同推进海西天然气汽车开发利用原则协议》。协议约定:福建省投资集团以福建省引进的液态天然气(LNG)资源为基础,通过技术引进、消化、优化与集成,开发出节能低耗的清洁能源汽车加气站系统技术,并以市场条件较好、高速公路运输发达、车流量大的福厦高速公路作为启动路段,实施汽车加气站网点的建设。福建省交通集团通过对投入福厦高速公路运营的城际客运货运车实施技术改造,采用新的液态天然气(LNG)汽车加气形式,以大幅度降低汽车能耗及污染气体的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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