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双星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文章来源:青岛国资委  发布时间:2009-03-24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双星铸造机械有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3年。

  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该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当年起三年内,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征收。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