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发生死亡3人及以上事故 国有煤矿矿长撤职

文章来源:山西国资委  发布时间:2008-10-13

    9月22日从山西省煤炭工业局了解到,即日起,以煤矿、尾矿库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检查将在全省范围内展开。国有重点煤矿和地方国有煤矿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事故的,矿长必须撤职;小煤矿发生3人及以上事故的必须关闭,同时注销矿长资格证。

      检查中,对存在以包代管、层层转包、使用非防爆三轮车下井等问题的矿井,要立即停产整顿,整改不合格的依法实施关闭。对奥运会期间停产的矿井,进行严格的复工复产验收。今后,严禁30万吨以下矿井设置井下火药库。本月底前,各市、县要对矿井火工品使用排查清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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