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钢扎实开展安全专项治理活动

文章来源:山西国资委  发布时间:2008-10-08
  为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促进公司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太钢决定从9月18日起到明年一季度,在矿山系统、交通运输系统、易燃易爆系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活动。
    
  本次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活动分“检查”、“制定整改措施”、“实施”、“效果检查和巩固”四个阶段。太钢要求以“深挖细查、不留死角,谁检查谁负责”、“加大投入,从根本上消除隐患,隐患不除不生产”、“既要消除隐患,又要建立防止隐患再次出现的机制”为原则开展专项治理。领导组组长由集团公司董事长李晓波担任,副组长由公司主要领导担任,安全生产管理部、保卫部、能源环保部、矿业分公司为成员单位。
    
  太钢要求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活动,全面掌握矿山、交通运输、易燃易爆等领域的主体设备、生产工艺和重大危险源点的安全状况;督促各单位进一步做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为职工创造安全可靠的作业环境和生产条件;查清、查实、查细现场存在的各类事故隐患,及时消除一般隐患,对较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使事故隐患得到治理,确保安全生产。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