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交运集团采取措施规范投资行为

文章来源:山东国资委  发布时间:2008-09-24

    山东交运集团近日下发《山东省交通运输集团公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对投资内容、投资原则、投资决策权限、投资申报等内容作了详细规定。办法要求:集团公司权属企业根据发展战略和规划,编写本公司年度投资计划,经审议通过后,于每年12月31日前上报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对申报的投资项目实行初步审核、专家评议、集体决策、授权签批的审批程序,集团公司批复投资后,确定项目的具体责任人,确保投资项目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水平,确保投资的回报。在项目实施前,按要求编制规范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严格按照批复内容实施,集团公司将对投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会同有关部门对投资效果进行不定期调查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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