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福建省交通控股公司所属厦门轮总与扬州国裕船舶制造有限公司和武汉国裕物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正式签订了《57000吨散货船建造合同》。该船总投资人民币3.7亿元,完全按照中国船级社的规则和规范设计建造,预计2009年6月可以顺利竣工下水并交接。该船舶是省交通控股公司成立以来新建的第一艘大型散货船,也是建国以来省属国有企业新建的第一艘大型散货船,标志着省交通控股公司突破了原来以购买二手船为发展运力唯一途径的局面,逐步形成了造、买、租相结合的多渠道发展运力模式。该船舶投产后主要投入省内电厂电煤运输,将进一步增强福建省电煤运输的保障能力。同时今年省交通控股公司还将投资新造一艘5.7万吨及两艘4.7万吨散货船,并投资购置2艘共9万载运吨二手散货船,以尽快实现船舶运力达到100万吨的阶段性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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