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省长亲自主持召开省长办公会重点专题研究,省、市和有关企业专门成立了分离办学工作领导小组。
二是调查研究深入细致。省国资、教育、财政等部门组成工作小组,全面深入调研,研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措施。
三是移交政策务实易行。省有关部门参照各地分离办学政策口径,制定切合实际的相关政策。
四是协调督办及时有效。省政府多次派出由国资委牵头的督查组赴有关各市指导协调工作。
五是周密安排稳步实施。各地和有关企业,规范操作,接受监督,确保划转人员和资产审核移交对接工作规范进行。
六是维护稳定措施有力。积极稳妥地安置未移交人员,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说明和思想政治工作,切实维护了企业和社会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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