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集团夏津管理处积极开展薪酬分配机制改革

文章来源:山东国资委  发布时间:2008-03-25
  为建立科学合理的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各岗位员工的积极性,山东高速集团夏津管理处积极开展员工薪酬分配机制改革,实行了新的薪酬管理办法,对员工薪酬实行分类管理、动态管理、绩效管理、共同管理和阳光管理。
  
  一是分类管理。根据岗位工作性质,将管理处员工划分机关职员、收费人员和工勤人员等三个类别,类别不同,管理方法也不同。机关职员实行按岗定薪、效率质量优先的分配方法,收费人员实行定编定额包干办法,工勤人员实行总额包干办法。

  二是动态管理。对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等主要工资项目实行动态管理。按评估确定岗位工资,不同的岗位有不同的岗位工资,同一岗位不同的员工岗位工资也有所差异;绩效工资依据管理处年度绩效工资总额、部门和个人的工作业绩情况确定。岗位工资每年调整一次,绩效工资每月调整一次。

  三是绩效管理。量化考核,依考定薪,将考核成绩纳入绩效工资的分配中。各收费站的绩效工资总额由其经营业绩情况确定,所有员工个人的绩效工资均由个人的考核成绩决定。

  四是共同管理。发挥收费站和机关相关科室的职能优势,共同参与员工日常考核和工资管理工作。政工科、综合科、信息管理科和各收费站分别承担机关职员、机关工勤人员、监控员和收费站人员的考核、薪酬表的编制工作,财务科负责全处所有员工薪酬的具体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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