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盐务局确定推进食盐流通现代化建设五项重点工作

文章来源:山东国资委  发布时间:2008-03-14

  一是加快县级批发企业的整合。以县级批发企业为基础,整合、撤并年食盐销量3000吨以下的批发企业,按照经济区划,整合成立8~10家县级食盐配送站。

  二是加强终端建设。在城区或城郊结合部,创造条件分别建立批发企业的自营连锁店,掌控终端市场;在农村推行食盐经销商特许加盟连锁,进一步完善食盐终端销售网络。

  三是加快市区一体化和市县一体化工作进程。年内对有条件的批发企业实行资产先行上划,力争年底前所有批发企业完成市县一体化管理的组织架构。

  四是完善统一配送体系。创造条件加快市级食盐仓储配送中心建设,全市食盐、其他工业用盐实行统一配送管理,在全市建立起两级配送的管理框架。五是积极拓展经营渠道,搞好人员分流安置。增加新的非盐产品经营,实现网络增值。实行定岗定员,切实增强员工的危机感和工作主动性,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