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清查工作清查的范围是全市1996年至2006年改制的企事业单位,包括已经歇业但资产尚未处理终结的单位以及由改制单位投资的二、三级法人单位。应予清查的剥离资产涉及改制时剥离的实物资产、货币性资产,从国有资产中预提、预留的专项资金,专项应付款,专项应缴款等。清查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剥离和预提、预留资产的监管,维护国有资产权益。
据悉,工贸公司相关部门日前对所涉292家单位作了初步梳理,专门成立了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下设5个工作小组,分批组织推进。第一批清查2001年以后改制的115家企业,计划于3月上旬完成单位自查,3月10日起公司组织核查,4月份由市清查小组办公室开展抽查,确保本次清查做到全面彻底、不重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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