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城建投资集团国有产权转让实行全程公示制度

文章来源:杭州国资委  发布时间:2008-02-18
  为加强对国有产(股)权转让中的监督,实现国有产(股)权转让收益的最大化,杭州城建投资集团公司建立了国有产(股)权变动公示制度。该制度不仅规定了对国有产权评估结果、转让方案等信息进行公示披露,而且要求对转让成交的结果和产(股)权转让后的清算结果予以公示披露,把信息公开体现到对国有产(股)权转让前、转让时和转让后的整个过程,实行了在国有产(股)权转让中全程公示。

  去年,该公司实施全程公示制度公开挂牌转让了杭州市经济房开发有限公司等企业的国有股权,在实践中产生了较好的效应。

  一是有利于把好“七关”,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国有产(股)权转让涉及到转让标的确定、财务审计与资产评估、方案论证与审批、职工身份置换与分流安置、挂牌转让公告与信息披露、竞价与成交确认、转让后的资产交割与清算七个主要环节,执行全程公示制度,可以牢牢把握在国有产(股)权转让过程中的“七道关”,有利于规范国有产(股)权的转让行为。

  二是有利于防范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在转让国有产(股)权中,部分国有资产或负债项目成因复杂,把好转让清算是有效防范国有资产流失的一个关键环节。通过全程公示,可充分接受社会和职工的监督,有效防范国有资产流失。

  三是有利于化解难题,促进企业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实行全程公示制度不仅有利于规范国有产(股)权转让程序,规避产权处置过程中的经济和法律风险,同时通过加强信息披露力度,增加职工和社会对改革的知情度,便于妥善处理各方的利益,化解矛盾,促进了企业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是有利于公平公正,规范产权交易市场秩序。全程公示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国有产(股)权转让的具体操作程序,完善了交易信息披露机制,解决了信息不对称问题,维护了公平、公正、公开的产权交易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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