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矿集团加强项目建设监管力度

文章来源:山东国资委  发布时间:2008-02-15
  一是规范项目建设程序。筹备项目做好前期准备,在建项目确保按期投产,竣工项目及时验收、决算和财务转资。二是严把项目设计优化关。大项目严格会审把关,中小项目实施不定期抽查,设计变更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杜绝“三边”工程。三是加强建设项目资金统一管理。实施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推行总承包试点,建立解剖检查和责任追究制,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投入。四是加大投资管理力度。项目建设不超投,借款须还本付息,失误严肃责任追究。建立技改、维简、大修、安全技措工程验收、评价和考核机制,防止变通处理。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