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纺织总公司结合监事会监督检查反映问题的整改要求,对公司各部门、企业下步工作提出要求: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增强“三个意识”、落实“三项措施”。“三个意识”即: 一是法律意识。克服旧有行政意识,以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己任,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二是股东意识。充分尊重股东意志,自觉维护股东权益,调动各方力量共同推动企业进步。三是创新意识。用改革创新来统揽企业大局,把创新作为企业永恒的主旋律,实现企业又好又快发展。“三项措施”即:一是开展“回头看”,不断提高工作质量。针对监事会年度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要求,对工作重要环节分析研究,对照新规定、新要求查找问题,通过“回头看”完善企业工作制度和执行程序,确保工作科学、规范、高效。二是健全“三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的议事规则和权利义务要制度化、规范化,对各类不同的子公司、控参股公司要通过相应的治理机构和制度来实现管控和影响,确保国有投资的合理收益,做到既不越权,又不失职。三是加快国有股权有序调整,实现股权结构多元化。具备条件的充分竞争行业的企业国有股权尽快有序退出,成为真正产权清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市场主体。
下一步,派驻青岛市纺织总公司监事会将协助青岛市纺织总公司对“回头看”企业及存在问题进行抽检,帮助企业及时解决改制、退出中出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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