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海南省委、省政府把海钢重组改制列为省重点改革项目来抓,历时近4载,终获破冰前行。
海钢的重组改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资产并购,而是深层次的体制变革。通过产权制度改革,从根本上改变了海钢产权单一、机制不活、管理粗放的体制性弊端,切实转换了海钢经营机制,增强企业竞争力。
海钢是海南最大的老国有企业,是个“小社会”,大局稳定至关重要。为让海南矿业轻装上阵,海钢把学校、医院和矿区公安局等3个社会职能单位人员、资产移交地方管理,过渡期5年,总经费2.09亿元,其中海钢掏1.88亿元。海钢职工安置方案出台前事先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正是在充分尊重职工意愿和切实保障广大职工利益的基础上,海钢改制才会如此顺利推进,从而为企业重组奠定了良好基础。
为保证重组方在3年内投入20亿元,海钢还设定了约束条件。这些约束性条件,既保证了企业长远发展,也保护了广大职工的长远利益。
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三者的关系,这便是海钢改制重组的示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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