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煤炭供需继续保持总量基本平衡的态势,但受部分区段铁路运力紧张等影响,仍有可能出现部分品种、区域和时段性矛盾。为协调全国运力,国家发改委联合铁道部、煤监局、电网公司等部门召开煤炭产运需衔接会,要求在运力配置框架方案下达后,由供需双方企业在20天内,自主采取各种方式进行衔接,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影响供需双方年度生产计划安排和运力落实。
山西省要求相关部门严格落实国家这一规定。煤炭供需衔接必须坚持以煤炭生产企业和煤炭终端消费企业为主体;坚持以发煤、收款煤矿为供方,接煤、付款厂家为需方签订合同;坚持尊重和落实企业的经营自主权,任何部门、机构和单位不得干预企业自主签订合同,除供需双方企业和铁路、交通部门外,其他任何单位一律不得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合同必须明确煤炭产品质量标准、质价相符,严禁各种欺诈行为。供需双方企业应根据产品结构和实际需求签订合同,严禁签订虚假合同。
山西省除保障居民生活用煤外,还要坚持先省内后省外的原则,重点保障电力、钢铁、有色金属、化肥、建材等行业的用煤需求。这些行业中符合国家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审批(核准)规定的企业,不分所有制、不分隶属关系,都可以自主参加衔接。但必须严格禁止非法开采的煤炭进入市场。煤炭生产、运销企业不得收购非法煤矿的产品。煤炭用户不得与非法煤矿、非法经营企业签订购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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