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速公路结合计重收费采取六项措施加强治超工作

文章来源:福建国资委  发布时间:2007-11-22
    一是对超限运输情况较为突出的六个收费站,加装反超限检测设施;二是建立超限车辆“黑名单”,对超限车辆实施异地打击,加大联手查处力度;三是对逃逸的超限运输车辆,发出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超限运输车户限期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罚;四是每半个月对各收费所进出超限车辆情况进行一次实时通报,对治超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增加治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五是对悬浮轴车辆采取结合巡查和在出口附近取证的方式,对非合理使用悬浮轴的车辆,由路政和收费部门在出口处予以查处;六是对全省高速公路治超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将治理情况与年终考评紧密挂钩。据统计,全省高速公路超限30%以上车辆占货车车流量总数的0.24%,1-9月份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104人,下降39.9%。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