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首次将行人翻越护栏的行为与罚款相结合。凡是破坏、损毁、翻越护栏的行为,无论出于什么原因,均将由公安机关对个人提出警告,并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办法》还规定,对维护护栏完整,及时发现护栏被破坏、意外倒塌并及时采取措施的有功人员,由管理单位给予表彰,特别突出的由铁路局给予奖励。
“列车提速后,对铁路护栏管理的要求亦随之提高。”昨日,北方交大一专家分析,此次北京铁路局出台《办法》,应该是为了最大程度地减少翻越护栏对列车运营和行人自身安全的影响。“以往车速慢,司机还可以应对,但列车提速后,司机反应起来就要困难的多,因此引入罚款制度也就不足为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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