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四方铝业集团公司国有产权成功划转

文章来源:江苏国资委  发布时间:2007-11-15
    徐州四方铝业集团公司为徐州市国资委监管的国有大型企业,2006年实现工业总产值9.2亿元,销售收入8.9亿元,实现利税2167万元,利润1005万元。主要产品“苏铝”牌铝板、带、箔材获部、省、市优秀产品证书,省重点保护产品,实现了与海尔、春兰、小天鹅等名牌产品的配套。为谋求更大发展,市国资委拟采取有条件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的方式对四方铝业实施改革。

    2006年12月,市政府第69次常务会原则通过了四方铝业的改革方案。市国资委与拟划入方——大屯煤电公司进一步协商,继续推进四方铝业的改制进程。大屯煤电计划固定资产投资18亿元,到“十一五”末铝加工产品销售收入达到35-40亿元规模。2007年3月28日,四方铝业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到会职工代表117人,赞成票116张,弃权票1张,高票通过了企业改革预案。2007年4月4日,曹新平市长带领市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到市国资委调研,专题研究国有企业改革有关问题,听取了市国资委关于四方铝业改制方案汇报,征求与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达成了共识,原则通过了四方铝业的改革方案。会议认为四方铝业采用国有产权划转,实施增量式改革的方式很好,市各相关部门要将四方铝业的改制全力支持。会议认为,四方铝业集团公司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给大屯煤电公司没有政策上的障碍,待中煤集团铝箔项目论证会通过后,尽快做好产权划转协议的洽谈和签订工作。国资委在协议中应增加“增量式改制”条款。

    中煤集团正式批复同意大屯煤电兼并四方铝业后,委托洛阳有色金属设计研究院编制《关于中煤集团大屯煤电公司铝加工总体规划设计方案》。市国资委对《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增加了增量式改革条款,要求大屯煤电后续铝加工项目累计总投资24.952亿元,“十一五”期末基本到位。6月23日,市政府批复同意签订《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6月26日,市国资委与大屯煤电公司签订了四方铝业集团公司《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并上报国务院国资委。国务院国资委于10月11日正式批复同意四方铝业集团公司国有产权划入大屯煤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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