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太原市劳动部门一方面对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后破产的企业,以企业上年实际缴费工资总额的6.5%计算10年核定,一次性缴纳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费;另一方面,对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前已经破产的企业,先把破产企业的退休人员纳入医保。通过此办法,山西纺织印染厂等先期破产企业的5000余名职工先后纳入医疗保险。与此同时,通过申请财政支持,企业重组、兼并带动和征收一定风险金等方式多渠道促进困难企业参保,使得太原市橡胶二厂等单位全部纳入了医疗保险。
对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缴费基数以社会平均工资的60%按比例缴纳。据悉,全市6.4万名下岗职工均参加了医疗保险。对于一些缴费确有难度、退休人员多、患病职工多的特困企业,采取了先将欠费挂账,优先保证职工看病的政策支持。截至目前,全市困难企业的21万名职工中,已有20万人分期分批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其中市属国有困难企业全部纳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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