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了严格的项目选择、决策和投资管理办法。探索国有体制下如何实现“三重一大”科学、民主决策。公司制订工作规则,设立经济决策咨询委员会等相应内设机构对重大项目对接论证后,由公司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公司监察部门全程监管办事程序。
二是依法办企,依法兴企,注重法律知识的普及和法律风险的规避。
三是将投资资产分五级实施动态管理。
四是将派出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作为股权管理的重要方式,制订相应工作规则和董事述职报告制度。
五是针对国有法人股上市流通的新情况,制订股份减增持管理办法以相适应。
六是定期举办金融研讨会,加大对金融业投资的研究,鼓励员工积极报考银行、证券等金融业执业和高管人员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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