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矿集团建立五项机制促进管理人员作风转变

文章来源:山东国资委  发布时间:2007-10-10

  一是建立学习教育机制。制定学习计划和学习内容,综合运用多种形式,抓好理想信念、党章党规、法律法规、廉洁从业等方面教育。

  二是建立群众评价机制。组织职工群众每年对管理人员进行一次民主测评,并通报评价结果,作为其晋升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是建立自查整改机制。各级管理人员对自身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作风建设情况做好自查,主动摆问题、找差距,制定措施,抓好整改落实。

  四是建立公开承诺机制。实行管理人员作风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责承诺、领导班子集体承诺、领导干部个人承诺制度,自觉接受群众和组织监督。五是建立督查通报机制。半年一次对管理人员作风建设情况进行督查和通报,对存在问题的,视情况进行谈话、问责、组织处理直至追究责任。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