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召开职工大会审议通过《职工安置方案》,对118名职工分三种渠道进行安置。预计一次性支付职工安置费125万元、补缴社会统筹各种保险费401万元、解决拖欠职工费590万元。
二是制订《实施破产稳定工作的意见》、《破产稳定工作及处理突发事件预案》,做好处理突发性事件准备工作。
三是成立破产稳定工作小组。由市国资委牵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确保破产工作稳妥顺利进行。
四是加快推进破产函件的报批。市国资委及时向上级部门转报同意启动服饰总厂破产程序函件,并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加快推动企业政策性破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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