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矿集团菏泽能化公司完善“三个体系”加强安全管理

文章来源:山东国资委  发布时间:2007-07-06

兖矿集团菏泽能化公司完善“三个体系”加强安全管理

  一是完善安全制度建设体系。完善《赵楼矿井安全管理规定》等7项安全制度,对各安全目标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检查等做到明确规定。二是完善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强化领导安全管理责任人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建立健全领导分工负责制、部门业务责任制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安全管理体系。三是完善安全监督检查体系。制定安全奖惩责任追究办法和管理人员安全监督考核暂行办法。实行管理人员下现场、抓“三违”与个人安全风险抵押兑现挂钩制度。对检查出的安全问题及时进行筛选和处理,跟踪落实情况整理归档,形成完整的安全监督检查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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