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能源深化三项制度改革提升发展活力

文章来源:山东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4-08-15

  为进一步打破内部体制机制壁垒,释放改革红利,山东能源集团着力深化三项制度改革,提升企业发展活力。

  一是要求各单位在控制矿井定员总量的前提下,按照采掘定编定员标准,配齐配足采掘一线职工,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现有生产矿井必须依产定员,新成立单位必须定编定员。

  二是加快推进收入分配机制改革,尽快形成一切围绕效益、体现效益创造的收入分配导向和机制。充分发挥薪酬导向作用,优先保障一线工程技术人员和核心员工收入,确保工资不拖欠,最大限度保障工资水平不降低,坚决遏制一线技术人员和成熟岗位工人流失势头,控制采掘、辅助单位人员向地面回流。加快各级机关薪酬制度改革,建立各级机关联责联薪的薪酬分配机制,以薪酬分配引导机关服务创效。

  三是加大市场化选聘力度,探索实施契约化管理、建立任期制等人事制度改革措施,建立健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选人用人机制。建立完善职务、职称、技能“三通道”晋升机制,畅通人才成长渠道。加强各级人员培训,提升干部职工适岗履职能力和水平,为应对危机、推动发展奠定人才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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