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农信社五大举措助推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文章来源:广西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4-08-18

  2014年以来,广西农信社积极跟进国家扶持小微企业政策,及时推出5项措施,开展“壮小扶微”金融服务。截止7月末,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206.41亿元,比年初增加192.99亿元,增长19.04%,高于各项贷款增速6.49个百分点,实现增量和增速“两个不低于”目标。

  一是创新考核机制,加大扶持力度。年初,区联社召开全区四级(区、市、县、乡)农合机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级农合机构要合理规划当月信贷投放规模,区联社调剂信贷规模的40%以上用于支持小微企业,县级农合机构每月信贷规模至少50%要用于支持小微企业。加强考核,增加对小微企业“两个不低于”指标考核分值,对小微企业贷款连续两个月不完成“两个不低于”的,区联社将对相关农合机构主要领导进行约见,限制除小微企业和涉农以外其他类贷款发放。

  二是健全完善中小微型企业等非公有经济金融服务机制(对各类非公有制经济主体实行专门机构、专门团队、专门流程、专门考核机制、专门信贷计划的“五专”服务以及单列信贷计划、单独配置人力和财务资源、单独客户认定与信贷评审、单独会计核算的“四单”管理),积极探索“五权”融资【质权(银行存款)、债权(应收账款)、货权(存货)、物权(固定资产)、智权(无形资产)】等,全力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非公经济贷款比年初增加138亿元,增幅10.32%。

  三是放宽抵(质)押率(房地产抵押率从75%放宽到85%、重点或大型工业园区工业用地抵押率从50%放宽到75%、农合机构发行的股金质押率最高可为现值的100%等),企业同样的资产,获得的贷款额度大大提高。仅支持工业一项就比年初增加74.47亿元,增幅14.05%。

  四是积极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广泛建立农户信用信息档案,通过主动上门服务,开展广泛评级授信、送金融知识上门等方式,提高小微企业贷款覆盖率、小微企业综合金融服务覆盖率和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确保广西农信社2014年小微企业贷款户数增加5万户。

  五是创新利率定价机制,切实让利于民。对国家鼓励发展的行业产业,实行适当优惠利率;对存单质押、综合回报率高的贷款可执行基准利率或下浮;对制造业、农产品加工、销售等发展前景好、产品有市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企业负责人或股东资信状况良好的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上浮不得超过20%;对民品民贸小微企业贷款、扶贫龙头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要认真执行国家规定的利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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