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成立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文章来源:山东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4-11-18

  近日,山东烟台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顺利揭牌,并与蓬莱、海阳、招远三个县市分中心进行签约。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的成立,既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有效提高农权资源配置效率、推进烟台城乡一体化建设的重要手段,更是实现农村经济从传统模式到多元化经营模式转变的根本途径。

  烟台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将依托烟台丰富的农业资源,借助烟台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平台优势,充分发挥市场调节功能,通过与县市区合作设立分中心,为烟台市农权流转提供交易场所、信息发布、咨询策划及其它投融资配套服务,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农村生产要素的流转交易。

  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及各县市区分中心成立后,在管理上实行“六统一”的模式,即统一监管机构、统一信息发布、统一交易规则、统一审核鉴证、统一收费标准、统一平台建设,严格按照 “公开、公正、规范运行”的原则,以服务农民为宗旨,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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