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农信社出台新举措打造农村金融改革升级版

文章来源:广西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4-12-09

  为进一步提升广西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更好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推动农村地区经济发展,近日,广西农信社出台新举措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升级版。

  一是增强支农资金实力。加大存款营销力度,拓宽资金组织渠道,不断增强资金实力,确保农村金融有效需求得到满足。至2017年末,广西壮族自治区农合机构各项存款总量确保达到6000亿元,其中2014年末达到4500亿元,2015年末达到5000亿元,2016年末达到5500亿元,2017年末达到6000亿元,为支持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二是加大支农信贷投放力度。继续加大涉农领域信贷投入。积极加大对城镇居民消费、个体工商户、下岗职工再就业、创业就业贷款的信贷投放,积极开办企事业单位员工信用贷款、下岗职工再就业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等品种,满足城镇居民消费、就业、创业资金需求。同时,结合广西壮族自治区金融扶贫开发“百千万工程”,重点加大对扶贫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异地农民工创业支持力度,并在贷款规模、贷款利率及贷款担保方式上给予优惠。至2017年末,广西壮族自治区农合机构各项贷款总量达4200亿元,年均增长12.73%,其中涉农贷款超3500亿元,各年度涉农贷款增量不低于上年、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增速。

  三是加快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继续推进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促进农村整体社会信用环境的改善,为持续增加对农村地区的信贷投入创造有利条件。建立和完善农户信息档案。进一步推动诚信正向激励和逆向约束机制建设。大力推进“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力争到2017年底实现“123”工作目标,即:广西壮族自治区各县(市、区)信用乡镇创建面达10%以上,各乡镇信用村创建面达20%以上,各村信用户创建面达30%以上。

  四是积极推进农村金融辅导员制度建设。在继续推行5000多名信贷员包干到村责任制的基础上,积极推广农村金融联络员制度,农村金融辅导员至少按照平均每个行政村1.5名的比例配置,2014年末,广西壮族自治区各县级农合机构要在辖内15%的行政村配置农村金融辅导员,2015年末达到50%,2016年末达到80%,2017年末覆盖全部行政村,构建农信社与农户之间金融服务桥梁。

  五是进一步增强金融服务便利性。结合“五个挺进”工程,通过扩充农村网点、增加布设电子银行机具设备和普及结算工具等措施,打通农村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2017年末,广西壮族自治区农合机构营业网点计划比2013年末新增100个,达到2400个;新增金融自助设备2500台,设备总量达6000台,实现自动取款机(或存取款一体机)乡镇全覆盖;新增网上银行用户38万户,新增手机银行用户100万户,新增POS收单商户2万户,商户总量达4万户,全力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

  六是纵深推进改革工作。紧紧抓住国家把广西建设成中南西南新的战略支点和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新机遇,积极争取广西优先列为全国省级联社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加快推进广西农村商业银行改制组建工作。同时,不断做实做强做优县域农合机构,因地制宜引导条件成熟的农信社、农合行向农商行改制转型,合理布局多元化产权模式和组织结构形式。另外,大力推进符合条件的农合机构自愿发起组建村镇银行扩大试点工作,确保村镇银行的稳健运行,不断拓宽支农服务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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