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焦煤山西焦化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活动常态化

文章来源:山西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5-03-06

为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提高生产装置、设施、设备的技术水平和本质安全度,强化危险化学品各环节安全管理,规范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山西焦煤山西焦化日前下发《关于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活动的通知》,决定自3月1日起,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活动,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安全生产整体状况迈上一个新台阶。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活动的指导工作,山西焦煤山西焦化成立以董事长、党委书记郭文仓和副董事长、总经理卫正义挂帅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活动领导组,负责此项活动的全面领导。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达标活动的具体管理。

此次活动涉及6个生产厂和6个保障单位以及各专业管理处室、相关单位。活动将分为七个实施阶段,一是3月10日前,制定下发《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活动实施方案》,各单位要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熟悉评审标准,并按条款识别出适用本部门的相关内容。二是3月20日前,机动处、生产技术处、电仪自动化处、消防大队各专业管理部门根据企业标准化达标活动实施方案制定本专业达标方案,各生产厂、保障单位及相关部门制定本单位的岗位达标方案。三是3月31日前,山西焦煤山西焦化成立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活动工作组,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公司级、厂级相关记录,确定检查标准、责任单位。四是5月31日前,各单位对照评审标准,组织安全、工艺、设备等技术人员依据《安监总局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和《山西省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补充要求及评审标准》开展自查,对查出的问题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责任人,积极组织整改,不断完善本单位标准化工作,整改到位。五是6月30日前,对照评审标准进行自评打分,达到验收条件后,由各单位写出书面申请,报请山西焦煤山西焦化验收。六是8月31日前,山西焦煤山西焦化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活动领导组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单位进行达标验收。七是10月31日前,各单位对达标验收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结束后山西焦煤山西焦化进行复查,验收合格后安监局向省安监局申请达标验收,根据省安监局的工作安排,评审单位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审。

为确保达标活动有序推进,《通知》要求,各单位要领导高度重视,提高认识,统一部署,合理安排,狠抓落实;各单位要加大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活动的宣传力度,召开专题会议,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发动,把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活动传达到每名干部职工,形成共识,做到从上到下,从领导到职工,人人熟知安全生产标准化;各单位要认真执行《安监总局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和《山西省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补充要求及评审标准》相关要求;各单位要按方案规定的进度要求,高质量、高标准完成任务,对于不能按期达标的单位,将按照山西焦煤山西焦化《绩效考核规定》和《安全风险抵押考核办法》进行考核,且年底不得参与先进单位评选。同时,山西焦煤山西焦化设立专项奖,对本次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