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效能监察工作突出“三围绕”

文章来源:河南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5-04-30

  河南能源化工集团主动将纪检监察工作融入生产经营管理,在效能监察工作中做到“三围绕”,把效能管理贯穿于企业管理、作风建设、执行力建设等方面,有效发挥堵漏洞、强管理、提效能的作用。

  一是围绕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开展效能监察。在决策管理方面重点检查“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在煤炭销售管理、内部用煤方面,重点检查是否严格执行煤炭销售管理办法。同时对资金管理、应收账款管理、物资采购、废旧物资处置、工程项目、科研项目、服务项目等采购及合作方式、合同管理等方面开展效能监察,促进各单位保障资金链安全,强化过程监督和管控机制建设,防止违法违纪事项发生。

  二是围绕改进作风开展效能监察。重点检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河南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及集团转变作风实施细则情况,紧盯作风领域出现的新变化、新问题,严肃审查问责。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顶风违纪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实行零容忍、严惩戒,防止“四风”问题改头换面、反弹回潮。

  三是围绕强化执行力建设开展效能监察。把河南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作为效能监察首要任务,围绕巡视组反馈的经营管理风险点和规范运作薄弱点,开展专项效能监察,持续加强风险管控,坚决堵塞管理漏洞。针对三项制度改革、职工工资总额管理、单项奖发放、年薪制人员薪酬发放等方面开展效能监察,确保各项制度执行落实到位。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