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农信社出台新举措支持实体经济解决资金需求困难

文章来源:广西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5-12-10

近日,广西农信社出台《关于支持实体经济解决资金需求困难的指导意见》和相关举措,全面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为暂时出现经营困难、有发展潜力的实体经济“雪中送炭”,助力广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一、重点支持四种类型借款企业。农信社将重点继续支持的企业主要有四种类型:一是具备生产能力,产品有市场,继续支持后企业能盈利;二是固定资产项目因资金不足而无法建成投产或销售,投入少量资金后很快能实现投产或销售;三是生产设施基本建成,但因缺乏流动资金而无法正常投产;四是产品市场前景好、有效益,但因流动资金严重不足而无法满负荷生产,造成收入减少、效益下滑。

二、创新贷款抵押方式和信贷产品,切实解决涉农企业融资难问题。一方面大力推广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水域滩涂使用权、预期收入等抵(质)押贷款,把涉农企业拥有的各种资产和权利转变为发展生产经营的“真金白银”。另一方面针对经营、种养大户推出“金香蕉”、“金老板”系列信用贷款产品。通过创新抵押担保方式,为企业和种植大户解决了资金需求,避免了向社会融资付出的高额成本。

三、提高抵(质)押率,有效满足企业的资金需求。对符合产业政策、生产经营正常、经营收入稳定的相关企业适当放宽抵(质)押率,地级市房地产抵押率可放宽到80%,比原来提高5个百分点;国家或自治区重点工业园区工业用地抵押率可放宽到75%,其他地区工业用地抵押率可放宽到70%,比原来分别提高15个百分点和10个百分点;农信社发行的股金质押率最高可为现行发行价的100%;专用设备抵押率可放宽到30%,通用设备抵押率可放宽到50%。企业以同样的资产,能够获得更多的贷款,有效缓解小微企业迫切的资金需求。

四、创新信贷服务方式,提高小微企业办贷效率。根据客户需求不断优化信贷业务流程,在确保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简化贷款手续,提高办贷效率。建立“限时办结制”,明确涉农企业贷款项目回复或办结的时间要求,100万元以下的项目,要求调查时间不超过7个工作日,从受理申请到答复客户的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100万元以上的项目,调查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从受理申请到答复客户的时间不能超过1个月。通过优化信贷审批流程,为企业节约了宝贵的时间成本。

五、让利于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进一步优化企业贷款利率定价机制,降低贷款利率上浮幅度,对信誉好的优质客户执行基准利率或甚至下浮,同时对客户只收取利息,不收取其他任何的咨询费或承诺费等。对企业多次循环使用的流动资金贷款,采取最高额担保方式,避免企业重复评估、抵押,为企业节约评估费等各类费用,大大节约了企业的融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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