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能集团推进落实“加强资金管控的十条措施”

文章来源:山西省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6-05-04

4月25日,晋能集团下发通知,对继续推进落实“加强资金管控的十条措施”提出要求,明确各单位要参照晋能集团机构设置,由党政一把手牵头担任组长,建立健全工作机构,与集团上下联动、协调配合,切实推进落实资金清收工作。

2016年为晋能集团三年“盘活资金年”的第二年。集团公司要求,要按照“加强资金管控十条措施”的工作要求,以“在拓宽融资、紧缩开支, 保证企业最低资金需求的同时,通过‘列明细、定比例,回现款,硬考核、真兑现’等举措的实施,加快、加大资金的周转、清收力度,确保企业资金链安全”为指导思想,各专项工作组,各市公司、直属公司要对集团下达的2016年度资金管控考核指标自上而下、细化分解、逐级落实,并制定月度、季度清收比例,开展资金清收工作; 要将现金清收作为2016年资金清收工作的重点,做到真清欠、回现款,以缓解企业当前资金紧张局面,确保企业资金链安全。

晋能集团要求,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集团公司2016年度资金管控实施方案,层层分解指标,确保责任到人,切实推进集团2016年度资金清收工作。对于2015年未能清回的资金,各专项工作组,各市公司、直属公司要继续加大力度进行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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