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由广西农村投资集团承办的“广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融资签约和建设推进活动”在南宁举行,标志着我区“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建设资金的政府筹融资平台已经搭建完成,筹融资渠道已经打通,所需融资资金497.5亿元已落实,大规模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全面启动。自治区副主席黄世勇见证系列签约。
推进活动上,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自治区财政厅,与广西农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向广西农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购买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项目融资服务协议》,这将从根本上解决我区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的融资问题。根据协议,自治区政府向广西农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购买作为易地扶贫搬迁投融资主体的统一承接、转借、管理、归集还本付息的服务。自此,我区“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所需的专项资金将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拨付到县(市、区),用于易地扶贫搬迁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建设安置服务以及相关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及生产发展等配套工程建设。期间,有关各方还签订了《广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项目专项融资资金使用六方协议》及《易地扶贫搬迁政府补助资金专项借款合同》等系列合同。
为加快推进我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推动我区农村农业经济快速发展,2015年10月,自治区政府在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基础上,成立广西农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对接国家和自治区、市县政府及金融机构的投融资平台,专门从事我区扶贫移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生态建设、农业现代化建设、生态农业、农业产业化、农村农业类投资,着力推进我区农村经济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同时,按照中央五部委要求,广西农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了与自身其他业务物理隔离、独立封闭运行的第一分公司,专门从事我区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统贷统还工作。目前,两公司的机构及人员均已到位,各项组建工作已完成并正式运营,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融资资金和转借工作正有条不紊的开展。截至6月1日,已对隆安等6个县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正式签约,合同金额33.5亿元,已放款17.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