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市属国有企业坚持国有资本全民所有、发展成果全民受益的理念,至目前,仅市属9家出资企业5年中除上缴税费近80亿元外,累计上缴国有资本收益3.5亿元。
近5年来,宜昌国资委会同市财政局,按照“同股同利”原则,对市属出资企业分类征收国有资本收益。国有企业作为国有资本的直接占用者,在积极争取做大做强做优、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始终坚持国有资本全民所有、发展成果全民受益,并通过上缴国有资本收益的方式回馈社会,实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十二五”期间,市属国有控股企业宜化集团上缴国有资本收益1.46亿元,占总额的41.71%,排名榜首;交运集团、安琪集团、物资集团紧随其后,分别上缴国有资本收益0.59亿元、0.44亿元和0.36亿元;四家企业共计上缴收益2.85亿元,占总额的81.43%,骨干企业的引领作用得以充分显现。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后续将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及向公共财政转移力度,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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