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焦煤集团公司与六大钢企签订炼焦煤购销中长期合作协议

文章来源:山西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6-11-29

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大力支持下,近日,山西焦煤集团公司与宝钢、鞍钢、河钢、首钢、华菱钢、马钢六家大型钢铁企业在京签订了炼焦煤购销中长期合作协议。煤钢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诚信”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锁定了资源数量,商定了基准价格,进一步巩固了煤钢企业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对于上下游企业共同抵御市场风险,实现共赢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出席签约仪式并作重要讲话;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副会长姜敏智、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顾建国出席签约仪式并讲话;山西焦煤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武华太为签约仪式致辞;山西焦煤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金智新主持签约仪式;山西焦煤集团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胡文强出席签约仪式。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有关领导同志,以及参加签订合作协议的六家钢铁企业主要负责人出席了签约仪式。

会上,连维良表示,今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煤炭、钢铁两个行业随着去产能工作进度的加快和相关政策措施效果的不断显现,经营状况实现好转。煤钢企业在此时签订中长期合作协议,表明了山西焦煤与六家钢铁集团对市场走势的理性判断,充分体现了国有企业的大局意识,同时更加表明了企业注重中长期战略性利益,通过沟通和协商,实现互利共赢,打造协作共赢的命运共同体。连维良指出,签订炼焦煤购销中长期合作协议,一方面实现了与国际大宗物资交易规则的实质性接轨,同时也有利于上下游企业生产组织,减少供需波动,稳定市场预期;有利于优化运力配置,减少运输资源浪费;有利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序实施去产能;有利于降低企业和社会成本,提高整体经济效益,实现煤钢运多赢局面。本次签约将有力促进煤炭市场稳定供应和经济平稳运行,同时对于改善当前煤炭市场秩序,引导更多煤炭企业和用户尽快签订中长期合作协议具有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

武华太在致辞中指出,此次签约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三去一降一补”、实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具体举措,对于大型煤钢企业之间建立起更加长期稳定的供需关系,促进煤钢企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推动煤钢企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武华太表示,山西焦煤集团公司作为国内最大的炼焦煤生产供应商,一直以来十分重视与重点客户保持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致力于建立煤钢、煤焦、煤电产业的上下游一体化联营发展。此次签订的炼焦煤购销中长期合作协议不仅是煤钢企业战略合作的进一步升华,也是煤钢企业抱团取暖、共同应对困难,实现煤钢一体化发展的示范和带动,更是大型国有企业应有的社会责任和社会担当。山西焦煤集团公司将秉承合作共赢的态度,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与服务意识,重合同、守信用,为广大合作伙伴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金智新在主持仪式时表示,此次煤钢上下游企业秉承“煤钢携手,共筑未来”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签订了炼焦煤购销中长期合作协议,极大地巩固了煤钢企业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充分体现出煤钢企业双方战略高度的一致,希望今后大家共同努力,精诚合作,实现煤钢企业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据了解,此次双方商定了“基准价加基差”的灵活定价方式,在基准价的基础上对数量大、运距远、还款快的客户给予一定程度的优惠。其中,基准价比较充分地反映了煤矿的生产成本和用户的承受能力,兼顾了双方利益诉求,可以有效减少分歧矛盾,具有较强的可执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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