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湖北省属企业市场化薪酬分配体系,加快推进省属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中长期激励,湖北省政府国资委出台了《关于推进省属企业中长期激励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支持鼓励省属企业灵活运用各类中长期激励工具充分激发企业活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提出总体目标。省属企业开展中长期激励的总体目标突出“一个全面、一个提高、两个确保”,即:全面推进省属企业建立健全与企业中长期发展战略相结合、与中长期经营业绩紧密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不断提高中长期激励的覆盖面和精准度,确保对企业经营业绩和发展有贡献的重要管理、技术、市场等核心骨干人才激励到位,确保符合中长期激励条件的企业实施到位。
二是明确工作原则。开展中长期激励应遵循五条基本原则,即:依法合规、公开透明,因企制宜、突出重点,市场机制、改革创新,增量奖励、提升价值,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三是细化激励方式。详细规定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超额利润分享、跟投机制、风险抵押金、虚拟股权激励等7大类、16种具体激励方式的适用范围、主要形式、操作依据、操作要点。
四是加强管理监督。从规范决策审批程序、精准确定激励对象、合理设计激励水平、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强化实施全程监督、健全责任追究制度等六个方面加强对企业开展中长期激励的管理监督。
五是完善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定期报告、定点指导等工作机制,注重典型示范,鼓励基层创新,省属企业中长期激励推进情况纳入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考核评估,确保2025年年底符合条件的企业中长期激励机制应建尽建。
六是规范操作程序。为更好指导企业实际操作,《实施意见》绘制了省属企业中长期激励实施流程图,明确了方案设计、决策审批、实施及报告等操作程序,指导企业规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