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国资委“四项举措”强化国有产权管理工作

文章来源:宁夏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3-11-29

宁夏国资委紧紧围绕“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目标,通过“四项举措”不断巩固夯实国有产权管理基础工作,全力推动全区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

以制度建设为抓手 优化完善产权管理制度体系

宁夏国资委先后制定印发《关于建立自治区属国有企业资产评估项目公示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自治区属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规范自治区属国有企业资产租赁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关于自治区属国有企业资产转让进场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筑牢产权管理制度“防火墙”,促进国有产权有序流转,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巩固产权交易专项治理成果,指导监管企业和国资监管机构修订完善制度规定605项,形成了以整改促落实、促规范、促提升、促发展的良好局面。

以规范评估为准绳 持续提升资产评估监管质效

宁夏国资委通过完善集中审核、现场勘查、规范备案等流程管理和加强评估机构管理等方式,持续提升评估项目备案质量,进一步促进从审查过程的合规性向同时注重评估过程的合规性与经济行为的合规性、合法性转变,充分发挥资产评估发现价值和防止流失功能。2023年1-10月,审核完成27宗国有产权评估备案,评估值3亿元,评估增值率12%,为国有资产处置行为提供公允价值尺度,促进国有资产在有序流转中保值增值。

以进场交易为桥梁 着力确保交易行为规范有序

宁夏国资委通过强化政策指导,督促监管企业按照市场化方式做到国有资产进场交易“应进必进”,发挥产权交易平台的价值发现和投资者发现功能。适时监督检查产权交易所国有资产交易情况,运用国有产权交易监测系统与预警系统对各类国有资产交易项目在线监测,持续提升国有资产交易服务水平、交易平台规范化建设水平、高效协同监管水平。2023年1-10月,监督产权交易所完成进场交易16宗,实物交易13宗,股权交易3宗,成交金额5665.15万元,在资产交易的各个环节坚决防范国有资产流失。

以专项工作为契机 聚力推动资产管理提质增效

宁夏国资委组织全区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会审培训,摸清家底,促进产权登记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有效提升;完成全级次名单梳理和产权树,助力新一轮改革深化提升;充分利用国有产权交易监测系统和宁夏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持续加强产权登记、核对、数据分析运用。持续推进“两资”盘活、存量土地盘活利用、综合整治假国企行动和城乡危旧房(自建房)排查整治四个专项治理,加大处置力度,实现国有资产管理提质增效。截至目前,纳入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范围的企业共计1306户,实收资本3281.06亿元,占有国有资本2948.02亿元。

【责任编辑:冯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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