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国资委以强监管严监管促国企高质量发展

文章来源:黑龙江省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4-12-12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完善管理监督体制机制,增强各有关管理部门战略协同,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把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纳入全面深化改革战略全局,鲜明标定了国资国企在新征程上深化改革的方位、前行的节奏和工作的重点。

黑龙江省国资委深入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立足国资国企使命责任,在服务保障全省发展大局中找准战略定位,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和国资监管职责,按照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监管职能的要求,大力推进监管理念、监管重点、监管方式等多方位的转变,持续完善监管体制、提升监管效能,寓监管于服务中,着力提升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高效化监管水平,推动制度优势、治理优势转化为国有企业的竞争优势、发展优势。

国资监管大格局逐渐形成

从这一年国资省企的发展轨迹来看,坚定走中国特色国有资产监管道路,监管成效明显、发展蹄疾步稳。

2019年印发授权放权清单,结合出资企业功能定位、治理能力、管理水平等分类开展授权放权,做到层层“松绑”。2022年进行动态调整,对所有出资企业进行通用授权放权,同时对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企业及“双百企业”和“科改示范企业”进行差异化授权放权。2024年,按照职责法定、权责一致、便捷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制定出台了《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重大决策事项审批备案清单》,进一步理清了省政府、国资监管机构国有企业的权责边界,对审批、备案等事项的决策主体、决策方式、牵头部门、主要程序、完成时限等逐一明确,优化再造工作流程53个,建立上下联动、规范有序的国资监管工作机制。

这三次变化体现出黑龙江省国资委既充分尊重和维护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使企业更加充满生机活力,又切实加强监管、坚决守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底线。

做好监管工作的前提是监管工具不能落后,否则对很多风险就会“后知后觉”。黑龙江省国资委很早就把加强信息化手段建设提上日程,经过不断努力,今年全面建成涵盖全部监管业务、出资企业和市(地)国资监管机构的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开发了智能分析、关联查询、风险预警等功能模块,实现覆盖全级次子企业穿透式监管,在国务院国资委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验收评估工作中,位列全国第四,相关经验做法被纳入优秀典型案例向全国推广。可以预见,随着在线监管系统实用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国资监管效能必将大幅提升。

国资监管大格局的形成,还体现在注重加强出资人监督与各类监督力量的贯通协同上。黑龙江省国资委分别与纪检监察、巡视、审计等部门制定协同工作办法,建立起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加强日常信息沟通、协同配合和成果共享。今年以来,与省审计厅召开监督协同会议两次,举办出资企业内部审计业务培训班,探索“巡审联动”监督协同模式。与驻委纪检监察组联合开展业务培训班,协同开展“群腐”集中整治,移交企业相关人员问题线索10件。

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持续完善

改革越深入,面临的任务越艰巨复杂,就越需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黑龙江省国资委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指导出资企业不断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按照新修订的《公司法》要求完成公司制改革,建立党组织的省属企业全部修订完善了公司章程、建立了党组织议事规则,动态优化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完成率达到83.9%,党的领导在出资企业各层级得到有效落实。

三项制度改革是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的“重头戏”,“三能机制”真正落实落地也始终是国资监管工作的头号任务。为此,黑龙江省国资委开展了三项制度改革专项提升行动,推动出资企业更广更深落实以“市场化运作”为核心的三项制度改革,指导出资企业实施更有利于吸引留住核心人才的薪酬分配制度,对核心关键人才采取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实施具有市场竞争力的领先薪酬策略。截至目前,出资企业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比例达81.81%,浮动工资占比高于60%,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制度覆盖率达到100%、实际执行率达81.91%,提前完成国务院国资委确定的年度目标。

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涵盖的内容纷繁复杂,是一项系统工程。今年,黑龙江省国资委组织出资企业开展压缩管理层级专项行动,通过注销转让、重组整合、提级管理等方式,将出资企业内部管理层级全部压缩到3级以内,减少各级子分公司148户,实现了瘦身健体。同时,持续加强董事会建设,出资企业集团层面全部建立董事会,推动子企业落实董事会职权提质扩面,实现全覆盖,全面实现外部董事占多数,先后出台董事会规范运作实施细则、董事会向出资人报告制度和董事会考核评价办法,董事会工作“1+N”制度体系基本形成。

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风向标、助推器作用

龙煤集团建成1处国家级智能化示范煤矿、4处智能化典型示范煤矿,智能选矸机器人一代样机研制成功……

新产投集团权属恒丰纸业获评“数字化(智能)示范车间”“国家级绿色工厂”、入选国务院国资委数字化转型试点……

农投集团龙科种业实施种源“卡脖子”技术攻关和植物新品种保护,获农业农村部植物新品种权2个……

今年,国资省企系统亮点纷呈、可圈可点,成绩的取得离不开考核引领。

考核是国资监管的有力有效手段,但国有企业承担使命多维、产业分布多样、业务板块多元,如何考、考什么、怎样考好,是关键也是难点所在。为此,省国资委做了深入探索,坚持系统思维,转变考核理念,重塑经营业绩考核评价体系,树立重“当前”更重“长远”、重“基础”更重“后劲”、重“表内”更重“表外”、重“激励”更重“约束”的导向,进一步强化内在价值、长期价值考核和战略使命、功能作用考核,修订了《黑龙江省出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实施“一企一策”差异化考核,引导企业走价值创造和内涵型高质量发展之路,各展所长、争当不同赛道的“尖子生”,实现质量更高、功能更优的发展。

黑龙江省国资委把新质生产力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重点考核研发投入强度、重大攻关任务进展、技术交易额增长率等,将考核权重提高到8%,对重点企业再增加权重,对取得重大突破或作出重大贡献的给予考核晋级奖励,营造有利于创新创造的政策环境。同时,大力实施科技创新专项行动,着力推动让科技创新“关键变量”成为振兴发展“最大增量”,制定出台加强科技创新工作激励保障政策的意见,明确“四加两减一保障”等激励措施,1-10月,企业研发经费投入14.68亿元、同比增长32%,研发投入强度1.40%、同比增长32%,重点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强度达3.2%。

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先后印发《黑龙江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计划(2024-2028年)》《黑龙江省未来产业孵化加速计划(2024-2027年)》,加快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增长极。黑龙江省国资委紧紧围绕构建“4567”现代化产业体系,研究制定《推动出资企业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意见》,提出到2028年战新产业实现营收倍增、投资双倍增的目标,并进一步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考核权重,逐户核定战新产业投资额、营收增长率及占比等指标,引导企业加大投资发展力度,1-10月,出资企业布局战新产业项目47个,投资56.72亿元、占总投资21.6%,高于全国地方国有企业3.9个百分点;实现营收203.1亿元、占整体营收19%,高于全国地方国有企业3.7个百分点。

今年,黑龙江省国资委已经全面完成出资企业负责人2023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标准核定,A级企业降低至不超过50%,C级及以下企业上升至不低于10%,形成了橄榄形薪酬分布格局,并将考核结果强制分布,与薪酬水平相挂钩,实现了以高质量考核引领高质量发展。

防范化解各类风险的能力不断增强

今年1-10月,黑龙江省地方国企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671.14亿元,同比增长1.89%,创历史同期最好水平;利润26.82亿元,同比增长20.45%,经济效益大幅提升……

一串串数字,是黑龙江省国资委防风险、促发展的结果。今年,黑龙江省国资委积极践行高质量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底线思维、风险意识,健全完善风险防控体制机制,制定监管企业经营管理“十条红线”,坚决守牢兜住安全防范底线,实现全省地方国企逆势上扬。

经济运行指标是衡量企业发展质效的核心数据,黑龙江省国资委立足服务全省经济发展,紧盯主要经济指标,强化监测、调度、治亏,精准施策推动经济平稳运行,持续提质增效稳增长。每月印发《国有企业经济运行动态》,每季度组织召开国有企业经济运行分析会,建立指标预警通报制度,通过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强化监测和风险预警,绘制企业“监管画像”,有效提升经济运行监测效率。

投资风险始终是国资监管领域最突出的问题和难点。黑龙江省国资委敢于担当、敢于碰硬,向老大难问题集中攻坚、强力推进。着力提升功能价值,全力服务保障全省发展大局,对11户出资企业主责进行修订完善,全面梳理主业和非主业经营情况,把主业从33个压缩到12个,并制定出台出资企业主责主业目录和动态管理办法,推动国有资本、资源实现“三个集中”。修订《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研究制定投资“十问”,全面落实管投向、管程序、管回报、管风险的要求,构建了事前备案、事中监管、事后评价全过程全链条的投资监管体系,注重发挥投资稳增长关键作用,动态监测投资计划执行情况,2024年出资企业计划投资项目286个、总投资366亿元,截至三季度末,完成投资221.44亿元,同比增长53.11亿元,增幅31.55%。制订《省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出资企业贸易业务管理指导意见》,对贸易规模、风控体系等9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黑龙江省国资委把合规管理体系作为国企法治建设重要抓手,以点带面梯次推进国有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出台《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合规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关于深化法治国企建设的意见》《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规范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流程,依托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对出资企业法律纠纷案件进行全过程监管;开展合同规范年活动,完善合同签订、审查监督、动态追踪、争议处理机制,加强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开展了出资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专项检查,对运行有效性进行评估评价;通过以评促改完善企业内控体系,指导企业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业务流程145项。“组合拳”之下,出资企业合规管理实现了从“要我做”到“我要做”的转变。

当下,黑龙江省国资委还将聚焦国资监管领域存在的11类突出问题,集中利用6个月时间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将建章立制工作贯穿综合排查整治全过程,指导企业规范管理流程、强化内部控制,破除体制性障碍、机制性缺陷和制度性漏洞。

追责问责力度不断加大

严肃追责问责是国资监管领域“最后一道防线”,是出资人的职责所在。黑龙江省国资委着力打造业务监督、综合监督、追责问责“三位一体”的出资人监督工作闭环,有效维护了国有资产安全。

制定《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问题整改监督闭环管理办法》,推动形成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检查验收、追责问责的问题整改监督闭环。今年,在出资企业开展了物资采购专项检查,发现问题317个,对涉及的383人给予问责,其中通过免职停职、通报批评等方式处理275人、批评教育108人,这是黑龙江省国资委成立以来追责人数最多、震动最大的一次。

按照省委建设“勤廉龙江”的部署要求,大力推进“勤廉国企”建设,深化开展“靠企吃企”专项整治,突出对照30种具体“靠”“吃”表现深挖彻查,排查问题931个,建立完善长效机制405项,给予各类处分297人,挽回经济损失6600余万元,以强有力的执纪问责加固国企廉洁防线。

与此同时,精准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鼓励引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大胆探索、敢于担当和干事创业,宽容在经营投资中的偏差和失误,特别是在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及科技改革创新中出现的问题,开展追责前应先审查是否符合免责情况,充分调动企业人员改革创新、攻坚克难的积极性。

在强化监管的同时,更注重服务企业,积极搭建沟通桥梁,敢于为企业发声。在制定政策和部署工作时,反复与企业沟通,认真倾听企业意见,掌握企业想法和实情,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如在抢抓大规模设备更新政策机遇中,推动出资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建立设备更新项目库,邀请工信、财政、科技、税务等中省直部门专家进行现场政策辅导,制定更新计划,分期分批推动设备更新。

改革扬帆风正劲,击鼓催征再出发。黑龙江省国资委将持续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决扛起国资监管职责使命,全力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不断做强做优做大,为黑龙江省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语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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