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强化抓基层打基础,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江苏省国资委党委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站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政治高度,着眼解决省属企业不同程度存在的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问题,制定出台了《省属企业党支部建设规范(试行)》(下称《规范》)。
《规范》在查阅资料、走访调研、反复研讨的基础上,多次分别向省属企业1157名基层党组织书记、省属企业专职党委副书记和党务工作部门负责人,以及各省属企业集团和委机关各处室征求意见,综合分析对比论证。同时,为进一步提升《规范》的科学性、准确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专门组织召开有党校、高校党建专家和省委组织部党建职能处室负责人参加的专家评审会,根据专家提出的意见建议,对《规范》进行了进一步修改。
《规范》对省属企业党支部建设的指导原则、建设目标、主要职责等基本要素作出了具体规定,对党支部建设的主要内容提出了明确要求。它共分九个部分,分别是指导原则、目标要求、组织设置、主要职责、班子建设、党员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基本制度和工作机制。
在指导原则中,提出了“五个坚持”,即坚持政治引领、坚持服务大局、坚持从严从实、坚持分类指导、坚持改革创新。提出了党支部建设的四项目标要求,分别是支部班子坚强有力、党员队伍素质过硬、基础工作扎实稳固、堡垒作用发挥明显。
在党员队伍建设部分,从严格党员发展、抓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严格党员监督三个方面作出了规定。在严格党员监督方面,《规范》提出要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依靠严格的党内组织生活管理党员,认真落实党员活动日制度,定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加强警示教育和群众监督,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增强法纪观念。《规范》规定了对党员监督的主要内容:一是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和上级组织的决议;二是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三是积极参加支部活动,完成党组织交办的任务;四是在企业改革发展、生产经营、急难险重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五是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六是不参加任何宗教团体、邪教组织和封建迷信活动。《规范》还提出了对党员监督的主要方法和途径:一是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二是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三是要求党员定期汇报思想、工作;四是开展谈心谈话;五是对党员的评先评优、提拔任免提出意见和建议;六是参与处置党员违纪违法行为。
基本制度和工作机制部分,是《规范》的重要内容,指明了党支部建设必须坚持的四项制度,即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组织生活制度、严肃换届选举制度、坚持学习培训制度;提出了“两个落实、两个建立”,即落实党建责任制、落实保障机制、建立示范导向机制、建立问责机制。《规范》明确指出,省属企业党委及其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未能严格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重视基层党建工作,导致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的;党支部书记不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不力,对本支部党员违反纪律行为放任不管的,应当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