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山东交运集团混改工作迈出关键性一步,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成功挂牌转让股权,增资扩股引进战略投资者,向战略投资者转让部分存量权益,同步实施员工持股。这标志着山东交运集团混改路线图已经制作完毕并经主管部门批复,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这是山东首次省属一级企业实施整体混改,并面向社会资本及员工出资启动混合所有改革,开启了山东国企深化改革之路。
山东交运集团混改工作始于2014年7月,按照山东省国资委要求,成立了改革领导小组,组建了改革办公室。2015年10月,编制提交了混改初步方案。2015年12月,列入全省58家试点混改企业名录,是省国资委直接组织实施整体混改的一级企业。
作为省国资委重点工作之一,山东交运集团混改工作立足高起点、严标准、严要求,全力打造省管企业混改可复制的模板,进一步推动省管企业混改工作,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和影响力。省国资委负责选聘了清产核资、审计、评估机构;委托交运集团按规定选聘了土地评估机构;集团自身聘请了财务顾问、法律顾问、产权顾问等中介机构,共同编制完成了混改方案,经董事会决议、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通过。2016年9月21日,省国资委批复混改方案,进入实质性操作推进阶段,先后由职代会审议通过,并经国惠公司批复了职工安置方案、资产调整方案、拖欠职工一次性住房资金补偿挂账等,各项基础工作基本完成。山东交运集团混改周期比较长,主要在于主管部门高度谨慎,加之作为老国企,积累了大量矛盾和难点问题,主要表现为权属企业数量多、资产情况比较复杂,涉及2000多名员工安置等。
本次挂牌公告明确要求:战略投资者应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标的企业混改,成员不少于两家,且联合体成员或其股东、主要合伙人、管理人中,至少有一家具备物流、旅游、网约车、汽车后服务等行业优势资源与投资运营经验。单个投资者持股比例不超过增资后注册资本的20%,各投资者之间不得为关联方或具有实质控制关系,且不存在可能影响标的企业未来上市的情形。同时,意向投资者知悉并配合员工持股方案,接受并同意执行本次混改确定的混改方案、产权处置方案、职工安置方案相关内容,以及为解决拖欠职工一次性房补遗留问题制订的方案等。战略投资者认购山东交运集团增资股权对应权益6237.57万元,并受让山东省社保基金16202.43万元的股权,就此社保基金将全部退出。同步实施员工持股。本次混改员工持股平台按照与战略投资者同股同价原则,认购山东交运增资股权对应权益7754.34万元,并受让国惠投资部分股东权益12645.66万元。
本次混改完成后,山东交运集团注册资本变更为6.8亿元,其中:国惠投资出资2.52亿元,持股37%并保留第一大股东地位;员工持股平台出资2.04万元,持股30%;战略投资者出资2.24亿元,持股33%,社会资本比例将超过国有资本。山东交运集团作为山东省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突破口,样板示范作用已经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