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信托向山东省民政厅递交了“山东信托·大同系列同心扬梦慈善信托计划”的备案材料,并成功获得备案。这是《慈善法》正式实施后山东信托设立的首只标准化慈善信托产品,也是山东省第一单成功在民政部门备案的慈善信托。
“受人之托,代人行善”,慈善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慈善目的,依法将其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意愿、以受托人名义进行管理和处分,开展慈善活动。2016年出台的《慈善法》专章列入慈善信托,慈善信托作为新型的慈善方式,特别是引入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和资产管理者,能够充分发挥信托的制度优势和资产管理能力,并且受到民政部门与银监部门的双重监管,将推动慈善事业向更透明、更高效的方向发展,成为推动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作为国有金融企业,山东信托一直注重发挥信托本源功能,主动践行社会责任,2016年作为顾问单位发起成立了全国首个慈善信托行业联合体“中国慈善联合会慈善信托委员会”,并紧随政策脚步,积极开展标准化慈善信托业务。公司设立的“大同系列同心扬梦慈善信托计划”采取信托公司受托人+慈善组织的管理模式,每月设立一个开放日,吸纳社会各界资金加入,首笔信托资金已用于为孤寡老人“送物资、送健康、送文化”,今后还将进行扶贫助学。
未来,山东信托将继续研发慈善信托新模式、开拓新业务,弘扬慈善精神,推广信托文化,做好财富管理与慈善事业的跨界融合,带动更多爱心人士及组织参与到慈善信托形式的社会公益慈善活动,共同推动公益慈善事业的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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