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贯彻落实中央、福建省委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福建省国资委党委与省委组织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省属企业人才发展的实施办法》,在人才培养引进、评价使用、分配激励、服务保障、机制体制等方面提出了创新举措,为推动省属企业科学发展、转型升级提供政策支持和组织保障。
《实施办法》全文共分为3个部分,20条,提出了25个创新突破点,重点在建设人才发展平台、建设人才骨干队伍、造就杰出人才、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建立市场化的人才机制、完善人才培养交流机制、创新招才引智机制、鼓励大型企业兴办职业技术院校、建立人才举荐制度、创新人才评价体系、完善绩效考核体系、深化职称评定制度改革、建立人才发展激励机制等13个方面提出具体促进措施,并从树立人才优先发展理念、建设崇尚人才的企业文化、建立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优化企业家成长环境、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等5个方面着眼,切实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
《实施办法》指出,各省属企业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加强对《实施办法》实施的组织领导,配齐配强工作力量,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研究解决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形成关心支持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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