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国资委针对现行管理制度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在借鉴内地省区市国资委有益经验的基础上,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选聘审计评估中介机构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完善并印发。
新修订的管理办法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强调依法监管,准确把握出资人职责定位,明确国资委与监管企业权责边界,科学合理授予监管企业中介机构选聘权利,以进一步改进监管方式、明确监管重点、优化监管职能;二是优化选聘方式,按照服务费用额度,依法依规采取公开招标、库中抽签、直接委托等方式选聘中介机构,不断提高监管与服务效率;三是强化事后报告审核,加强对中介机构执业质量的检查监督,建立完善的中介机构执业评价监督及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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