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核电4号机组正式具备商业运行条件

文章来源:福建省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7-09-21

9月17日14时57分,经过168小时试运行试验考验,福清核电4号机组正式具备商业运行条件,标志着福清核电一期工程(1-4号机组)全面建成投产。

福清核电项目1、2、3号机组已分别于2014年11月、2015年10月和2016年10月年投入商运。此次具备商运条件的4号机组于2012年11月正式开工,2017年7月完成首次并网。截至目前,福清核电已有4台机组发电投产,总装机容量达到435.6万千瓦。随着福清核电一期工程全面建成,福清核电将更好为福建省调整能源结构与改善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福清核电一期工程全面建成投产,为“中国制造2025标志性工程——“华龙一号”建设提振了士气。作为我国自主三代核电技术建设发展的先行者、开拓者、示范者,福清核电肩负着打造“国之重器”、促进民族核电腾飞的国家使命,将在前期工程建设的良好基础上,努力建好“华龙一号”示范工程,为实现我国核电“走出去”战略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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